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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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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市助理工程师职称认定条件

时间:2021-11-15   访问量:2201

襄阳市助理工程师职称认定条件

根据国家文件规定:

  1. 中专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可初定为“员”级职务;

  2. 大专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,可初定为“助理”级职务;

  3. 大学本科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可初定为“助理”级职务;

  4. 硕士学位获得者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;

  5. 博士学位获得者,当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。

学历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,不能进行认定。

襄阳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:0710-3607442,市民中心窗口:0710-3796316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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